各学院:
为了全面落实《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陕师校发〔2015〕52号)关于“创新评价方式,完善学院、教师教学激励机制”等相关精神,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学终身成就奖评选及奖励办法》(陕师校发2016[45]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见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陕西师范大学首届“教学终身成就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陕西师范大学“教学终身成就奖”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组 长:党怀兴
副组长:李贵安 李晋东 李 磊 刘建军 鲁 镇
成 员:石洛祥 刘先锋 惠 刚
聂保清 樊 婧 曲洪刚 祁斌业
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分党委副书记
秘 书:王文博 李正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科。
二、评选范围
受聘教授职务的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25年及以上高校教龄,以及15年及以上我校教育教学经历。
三、评选及推荐名额
1.首届“教学终身成就奖”评选名额为2名。严把质量关,名额可空缺。
2.全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学院限额推荐候选人,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2。
四、评选条件
申请“教学终身成就奖”的候选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风端正,为人师表。重视青年教师培养。无任何教学事故和学术不端行为。
2.长期投身本科教学一线工作,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近10年年均本科生课堂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72学时。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水平高,公认一流。
3.曾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教学工程和教学改革项目,或作为主持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4.科研能力强,学术造诣高,且能很好地将科研成果转化到教学实践中。
5.其它评选条件参见《陕西师范大学“教学终身成就奖”评选指标体系》(见“评选办法”附件1)。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及评选推荐
1.宣传动员:5月13日---5月20日
各学院利用本单位宣传平台(学院主页、微信、QQ等)对评选文件和相关政策进行全面宣传,并组织动员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2.评选推荐:5月21日---6月8日
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参照《陕西师范大学“教学终身成就奖”评选指标体系》,在综合评选(学院教师、学生广泛参与)的基础上限额向学校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
(二)学校评选及结果确定
1.评审委员会初评(首轮会评):6月9日---6月17日
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评,按推荐总人数40%的比例遴选出学校“教学终身成就奖”预备候选人。
2.校内公示及网络投票(全校网评):6月18日---9月15日
(1)学校对预备候选人名单在学校主页和教务处主页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2)教务处开办评选投票专门网站,将预备候选人及其申报材料集中展示。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每名教师或学生限投票一次。
(3)统计投票结果,得票结果前60%的预备候选人进入终审评议。
3.终审评议(终审会评):9月16日---10月15日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委员及第三方评价代表进行终审评议。终审评议综合考虑网络投票结果、课堂教学评价结果和个人申报材料,评选出“教学终身成就奖”最终候选人。
4.结果确定:10月16日---11月15日
“教学终身成就奖”最终候选人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之后,由学校发文予以公布。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学院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2.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五份,双面打印,侧边装订);
3.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电子版);
4.候选人15分钟左右课程录像(mp4格式,高清画质,刻录2张光盘,光盘贴上注明学院名称、候选人姓名以及课程名称);
5.候选人申报支撑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一份)。
其中第1、2项材料见“评选办法”附件,第3项材料见附件3,第4、5项材料候选人根据申报需要自行准备。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终身成就奖”评选工作,精心组织,认真遴选,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2.各申报老师要认真准备和填写相关申报材料,保证内容的真实和格式的规范,所有材料须经学院审核后上报。
请各学院于2016年6月8日(周三)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厚牛皮纸袋封装,封面贴推荐表首页)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版(文档名:学院+姓名)打包发至lzd@snnu.edu.cn。
联系人:李正德,联系电话:85310331。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教学终身成就奖评选及奖励办法.zip
2.陕西师范大学首届“教学终身成就奖”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3.陕西师范大学教学终身成就奖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doc
教务处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