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和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指南》,现将该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访学期限
(一)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二)访问学者:3—12个月
(三)博士后:6—24个月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心健康。
(三)教师须来校工作满1年(2024年4月1日前到校)。
(四)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五)外语水平须符合拟访学单位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外语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标但所在单位重点推荐者,亦可先行申报,待入选项目且外语达标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六)具有拟访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
(七)各类型具体申报条件:
1.高级研究学者
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的科技领军人才,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
2.访问学者
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的优秀教学科研人才,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3.博士后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科研人员、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我校全日制2025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非定向)。
三、资助范围
国家留学基金委为获批的访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允许外方提供配套经费资助。
四、申报程序
(一)教师
1.个人撰写研修计划(1月21日—3月21日)
请申请人于3月21日前提交《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出国研修申请简表》(附件1)《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2)、合格的邀请函、合作导师简历、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院党政办公室邓炜钰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weiyu2023085@snnu.edu.cn)。申请人的在外研修方向须与其承担的在研项目一致。
2.单位推荐(3月22日—3月31日)
所在单位须对申请人的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访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并对其访学研修提出明确的考核要求。内容控制在500字以内,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一个单位有多名申请人的须排序。申请人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应通过“师德考核评价数字系统”为申请人出具思想政治鉴定意见,明确其思想政治水平和师德师风情况。
请申请人所在单位于3月31日(周一)17:30前派专人将《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出国研修申请简表》《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2)《单位推荐意见》《陕西师范大学教职工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鉴定表》、合格的邀请函、合作导师简历、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力资源部交流研修服务中心,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学校审核(4月1日—4月17日)
学校对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访学研修计划以及依托科研项目等情况进行审核,择优予以推荐。
4.校内公示(4月18日—4月22日)
学校将拟推荐教师名单在学校主页公示。
5.网上申报(4月23日—4月30日)
学校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须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表。
(二)应届博士毕业生
请有意报名的同学根据项目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取得正式邀请信,并于4月10日0时至4月30日14时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同时,登录陕西师范大学外事信息管理系统完成《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项目申请表》的在线审批,并将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外语水平证明、外方合作者简历等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
五、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用户后开始申报。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应完成以下工作:
(一)在线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二)扫描上传国外单位正式邀请函。
正式邀请函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函须明确如下内容: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②访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③访学期限:明确到访学起止年月(访学起始时间应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之间);④访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⑤资金资助来源及外方是否收取学费;⑥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及联系方式。
(三)扫描上传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四)扫描上传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外方单位或国家留学基金委外语要求提供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若无,则外语水平应填写未达标,并上传可以反映自身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英语四级、六级考试、WSK/TOEFL/IELTS考试等各类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五)扫描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网报时请将以上文件合并为一个文档进行上传。
(六)扫描上传获奖证书复印件
应是与此次申请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为5年内获得)。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得超过(含)5页。如无,可不提交。
(七)扫描上传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5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1页。国外合作者简历应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八)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申请高级研究学者所需材料:须提供符合高级研究学者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双一流”学科建设/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在研材料:申请人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的在研证明应为立项文件或由学校科研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限3页)。
3.论文首页:论文首页扫描件。除非申请的具体出国访学项目要求提供,申请人所发表论文、承担科研项目书、科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请勿放入申请材料。
六、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按要求参加出国访学人员行前培训与行前谈话,提前做好环境安全研判工作。
(二)各相关单位须认真做好本单位近3年的教师出国研修规划,有计划地推进教师出国研修工作。
(三)申请人须做好个人未来3年的职业发展规划,合理处理出国研修和自身职业发展的关系。
(四)申请获批人员原则上不可改派访学单位、国别、延长访学资格有效期等。
(五)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本项目的,其派出和在外管理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办法(修订)》(陕师校发〔2024〕126 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待系统中生成学号后,须将网报申请表打印签字并和其他附件材料复印件统一装订,于5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交流研修服务中心备案(校务楼404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咨询。
1.教师申请,请联系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咨询。
学校联系人:张碧瑶 电话:029-85310357
学院联系人:邓炜钰 电话:029-85310702
2.学生申请,请联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一带一路”办公室)。
联系人:张瑾
电话:029-85310583
邮箱:ipo@snnu.edu.cn
地址:长安校区校务楼628室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出国研修申请简表.doc
附件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xls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