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1     作者:     浏览量:   分享到:

各位老师: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53号),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申报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简称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5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5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按照有关要求,2025年开展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获得国资计划(含ABC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二档资助标准为每人6万元,三档资助标准为每人4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一)国资计划A档(博新计划)

申请人须为2025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9311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

4.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以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5.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对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情况不做限制。

6.拟进站的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7.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431()之后进站的人员,且本站博士后研究期间未申报过博新计划,未获得过国资计划BC档单位推荐;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

8.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9.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10.已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不含博士生专项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得申报。同一站内,博新计划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联合资助可同时申报,但不得同时获选。

(二)国资计划BC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5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人员(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4.198911日(含)以后出生。

5.新近进站的申请人须为202431()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申请人须已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或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提供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等)

6.已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国资计划BC档。同一年度,符合条件人员不可同时获选国资计划BC档和上述计划。

7.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三)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

申请人须为自2023年起获得国资计划(ABC档)资助的人员,并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满18个月。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在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且须在出站前进行申报,未申报者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三、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请

申请人进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选择申报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博新计划、BC档)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在线填写申请信息生成申报书,并按《2025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附件1)、《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附件2)、《2025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附件3)要求上传相关内容材料。

(二)单位审核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拟进站单位党委(党总支)应分别做好在站博士后的师德师风审查及拟进站人员的思想政治鉴定,并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请拟申报的老师于提交申请时间前将《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ongff@snnu.edu.cn

(三)学校推荐

学校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后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申报时间

项目名称

提交申请

单位审核

学校推荐

博新计划

即日起至320

321日至

324

325日至

327

国资计划BC

即日起至425

425日至

430

56日至

516

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

即日起至824

825日至

831

91日至

95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着力做好宣传,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应报尽报。入选国资计划的人员将按规定享受国家资助,学校予以配套支持。其中,入选博新计划的人员在职称评审中可以考核认定方式予以确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如申请人同时符合博新计划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补充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

(三)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ABC档),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逾期未办理进站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

(四)国资计划获选人员未提交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材料的,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六)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规定的使用范围列支。获选人员因在站时间不满24个月提前出站(或退站)或其他原因导致资助经费有剩余的,须将剩余资助经费退回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科联系。

人:王雅琪 田潇

联系电话:029-85310457

 附件1:2025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pdf

 附件3:2025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pdf

 附件4: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汇总表.xls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221


扫描此二维码手机上查看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