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于今日发布了雁塔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陕西师范大学选区投票选举公告,定于2016年11月26日9时至13时在各选民小组指定地点进行投票,选举雁塔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我院设新老校区各一个投票站,长安校区投票站位于致知楼2段一层大厅,雁塔校区投票站位于教学七楼一楼大厅,请学院全体选民师生按时到投票点,携带选民证,准时到本单位投票站参加投票选举,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学校规定,选民在投票选举期间因外出学习、工作或居住,如不能回本选区参加选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委托人需填写委托申请书,并由各选民小组统一于11月24日下午17:00前交选举工作办公室,经审核通过后,换取“选民委托投票证”,被委托人在选举日当天持“选民委托投票证”代为投票。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选民小组选民,并经过选民登记,且具有选举权。每一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超过3人则无效。
学校通知公告中有委托申请书附件及投票站列表,请查阅:
http://www.snnu.edu.cn/inf.php?id=1685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