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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材料学院教师关键三级及以下岗位人员聘用工作的安排
发布时间:2017-05-23     作者:admin     浏览量:   分享到:

学院有关老师: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实施方案》(陕师党发〔2016〕6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工作安排意见》(陕师校发〔2016〕159号)(以下简称《安排意见》)及《关于做好教师关键三级及以下岗位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师人[2017]65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院教师关键三级及以下岗位人员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工作组织

(一)关键四级岗位、核心三级岗位破格申报人员,由学校按《安排意见》规定程序组织聘用工作。

(二)其余申报人员,按《实施方案》、《安排意见》、《材料学院关键三级及其以下岗位人员聘用实施细则》及教师聘用委员会给我院的批复意见组织聘用工作。

(三)《材料学院关键三级及其以下岗位人员聘用实施细则》依据学校《实施方案》制定,相应岗位的设置与学校要求相对应。

(四)请相关人员明确4月中旬在系统中填写的申报表是否确定,如申报表无须变动,请明确告知学院办公室薛老师, 24日(星期三)下午5:00之前将岗位申报表的电子版发送clxy@snnu.edu.cn;如申报表需变动,务必于5月23日中午12:00之前联系院办。

二、时间安排

(一)关键四级岗位、核心三级岗位破格申报人员工作安排, 5月19日至26日。

关键四级岗位、核心三级岗位破格申报人员进行个人申报,职能部门审核,所在单位组织学术评议,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6日下午5:00前将推荐人选的《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及《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报汇总表(破格)》(见附件)报送教师聘用委员会办公室。同时,请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参加学校组织的述职答辩,具体时间由学校聘用办公室确定。

(二)其余申报人员工作时间安排,5月19日-6月12日

学院对《申报表》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材料提交学院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学院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阅申报人材料,并组织对申报人员进行学术评议。

1.5月24日-27日,进行教授三级、四级的聘用工作,请相关人员就个人申报的级别归纳整理材料,填写统一的表格(学院办公室制表),25日下午5:30 之前发至clxy@snnu.edu.cn,表格以“聘用级别-姓名”命名。

2.6月1日-6月8日 进行核心、重要级别的教师岗位聘用工作,

请相关老师就申报聘任的相应岗位提前准备好ppt(5-7分钟)参加学院组织的学术评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6月9日-12日 公示。

三、其他

(一)经学院学术评议、学院聘用领导小组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认定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网页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办公室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二)关键三级、四级岗位人员由学校教师聘用委员会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由校长聘用。其余岗位人员由设岗单位的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聘用。

(三)本通知未涉及的事宜按《实施方案》与《安排意见》执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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