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调剂名额及专业

二、 调剂要求
1、拟调剂复试的考生初始成绩,不能低于教育部划定的A类地区考生最低复试分数线。
2、拟调剂复试考生的原报考专业,应与我院拟接收调剂复试的专业属于相同一级学科或同一学科门类内的相近学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三、 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2019年4月1日21:00-4 月2日9:00;
2、我院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接到复试通知考生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四、 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致知楼2325室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30709
五、 调剂政策
详情请点击:http://yz.snnu.edu.cn/info/1008/1621.htm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