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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0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3     作者:     浏览量:   分享到:

各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科技部将2020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进行调整,为了做好我院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请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安排相关工作。

        一、调整事项

        1.项目申报时间调整。目前所有处于申报期的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在原定时间要求基础上延后30天,同时相应的评审立项工作安排顺延。

        2.项目验收时间调整。对于实施期已结束正在准备综合绩效评价材料的项目,材料提交时间将3个月延长为6个月。已提交综合绩效评价材料的项目,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开展后续工作的时间视情况顺延。

        3.项目实施周期调整。对于实施期结束时间在2020年12月底前的在研项目,项目实施期自动延长6个月,在此期间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项目任务的,可立即启动课题绩效评价和结题审计工作,提交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材料。项目研究人员在申请新项目时,限项时间按原任务书实施期结束时间为准。

        如核心研究团队身处疫区或直接投入疫情防控诊治一线、关键任务实施受到疫情严重影响需要进一步延长实施周期,项目牵头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向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提出申请。

         对于实施期结束时间不在上述范围的在研项目,如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延期申请。

        4.其他管理服务工作安排调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可将原计划进行的评审立项、中期检查等工作适当延期,并及时通知项目牵头单位。

        二、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曹晓仪

        联系电话:caoxiaoyi@snn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科学技术处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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