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我院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新兵
副组长:雷志斌、曾京辉
成员:杨千社、靳春泓、杨合情、陈沛、陈煜、何文曦
监察:晁小练
秘书:刘今
二、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雷志斌
副组长:靳春泓、曾京辉
成员:杨合情、陈沛、陈煜、何文曦
秘书:刘今
三、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推荐原则:
1.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院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接收标准及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
2. 坚持科学遴选,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选拔,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3. 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等的考查。
4.学院提倡优势互补、加强交流,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地区间、招生单位间以及不同学科间的交流。
五、指标分配:
2021年学校下达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标总共8名,其中正常推免指标4名,补偿计划(我校内推指标)4名。所有指标在我院2017级材料化学和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学生中按照人数占比分配,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2017级材料化学专业:正常推免指标2名,补偿计划(我校内推指标)2名。
2017级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正常推免指标2名,补偿计划(我校内推指标)2名。
全校2+3辅导员指标共5名,由学生处单独选拔推荐。
六、推免基本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心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学术失范行为和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 本科毕业后不参加工作或赴境外留学。
6. 必修课学习成绩优秀(不得有不及格课程,即一次性通过考试,无重修或补考记录),外语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1-3年级所修必修课算数平均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前25%以内。
7. 原则上按照1-3年级所修必修课算数平均成绩进行排序,排名靠前的学生优先外推到校外高水平大学(中科院研究所)继续深造,排名靠后的学生则内推到本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8. 若排名靠前的学生主动放弃推免资格(需附有关材料),则排名靠后的学生依次递补,但原则上需在50%排名以前。
七、推免工作进度安排:
1. 学院宣传推免政策,学生申报
9月22日(星期二)—9月23日(星期三)20:00之前,学院向学生公布宣传推免条件、名额分配以及相关专业接收免试生的名额等相关政策。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准备推免材料,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见附件1)。
2.学院审核并公示
9月24日(星期四)—9月25日(星期五),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学生推免材料,确定推免生人选,并在院内公示2天。
3.材料报送
报送时间:9月25日(星期五)上午12点之前
报送内容:学院将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学生以下申请材料统一上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
(1)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
(2)成绩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成绩单从校园自助服务终端平台打印;电子版直接扫描打印的纸质版并合并到一个PDF文件中,以“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提交)
(3)学院推免生汇总表
4.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复核
9月25日(星期五)—9月28日(星期一),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拟推荐的学生资格和成绩等进行复核。
6.学校公示推免结果
9月29日(星期二),学校公示推免结果。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今(81530709)、何文曦(81530705)
邮箱:clxy@snnu.edu.cn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doc
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推免资格证明(模版).doc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