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近日,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印发了《关于几起高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教督局函[2020]5号),通报了近期几起高校典型学位论文作假处理情况。根据文件要求及研究生院“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为切实保证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学位论文规范管理和学风建设,学院将对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开展全面复核、排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成员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复核、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新兵
副组长:曾京辉
成 员:学位评定委员会材料学分会全体成员
秘 书:董芬芬
各学科成立由各系、中心主任、研究生导师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科学位论文的核查工作。
二、排查范围
2015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授予学位的各类型博士、硕士的学位论文总计322篇,具体名单及核查分组安排由各工作小组组长发放导师。
三、排查要求
1.导师自查论文“绪论”部分是否存在抄袭现象,论文主体部分内容与原始实验记录的一致性。重点关注没有科研项目支撑的学位论文以及在学位申请过程中曾出现问题的学位论文。
2.研究生院将利用学术不端检测工具对所有核查范围内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复查,结合往年学术不端风险名单向我院反馈重点关注清单。该类论文由导师及核查工作小组重点核查。
3.各核查工作小组复核实验记录、论文撰写中的原始数据、引文规范性等影响学位论文质量的内容,并对复核、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隐患及时上报学院,查实具体事实。对确实存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时间安排与材料报送
1.导师自查阶段 11月5日至11月10日
11月10日17:30前向核查工作小组组长提交签字版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
2.核查工作小组复查 11月11日至11月16日
核查工作小组对论文进行复查,重点关注存在高风险论文,同时向学院提交导师签字版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存在问题”论文情况汇总表(附件3)。高风险论文清单由学院提供。
2.材料汇总及上报 11月17日至11月19日
撰写自查报告,填写学位论文自查情况统计表、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清单。经分管领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附件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核查小组成员名单.docx
附件2:学位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学位论文自查存在问题论文情况汇总表.xls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