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科研育人、实践育人落到实处,提升我院学生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学子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材料学子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立项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一、项目性质
“材料学子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由学生主持并组成科研团队,在学院导师指导下通过答辩获得项目立项,完成预期的科研工作。
二、申报条件
1. 学生依托本科生导师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课题,在导师指导下申报。申报的课题要有充足的立论根据,实践性较强,论证方案合理且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具备实施条件。
2. 学院本科学生均可申请。申请者必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对科学研究、科研活动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3. 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工作小组要求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项项目,原则上可参加其他组项目;已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不可申请主持项目。
三、申报流程
1. 项目收集(3月1日- 3月10日)
学生依据兴趣组建团队,自主联系导师,在导师指导下,拟定研究课题,撰写填报《材料学子科研创新基金立项申请书》,于3月10日17:00前,由各班班长统一报送至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处备案(电子版发送至clxy@snnu.edu.cn、纸纸版一式两份交长安校区致知楼材料学院办公室刘今老师)。
2. 学院审核(3月11日– 3月17日)
学院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和评审,初步确定拟资助项目立项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后确定立项资助项目。
3. 确定立项(3月18日– 3月21日)
学院下达立项通知,每项资助科研经费3000元-4000元,视申报情况计划立项10-15项。
四、经费使用
项目立项后,学院将项目经费拨至指导老师名下,由指导教师支配使用。各项目团队必须遵照学校财务处关于科研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由学院监督和管理。项目经费支出范围为:图书资料费、打印费、实验耗材等费用。
五、有关要求
1. 学院工作小组定期抽查项目进展情况,如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改变立项课题,必须征得导师同意。
2. 项目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按项目申请书设计的工作进度和内容进行研究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成。项目组成员需充分利用节假日、寒暑假及课余时间,不能占用上课时间;项目执行时间为1-2年,毕业答辩前必须结题,否则做撤项处理。
3. 项目负责人因出国、健康状况等原因需要延期,应事先向导师提交书面申请。
4.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组织填写并向教学秘书老师递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学子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相应科研成果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5. 项目结题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由项目主持人汇报工作进展、取得的成果以及经费的使用等情况,并回答相关问题,结题评审意见由学院备案。
六、表彰与奖励
结项后,项目成员可获得学院颁发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学子创新基金结题证明”,获得优秀的项目将予以表彰。
材料学子科研创新基金项目 申请书.doc
“材料学子科研创新基金”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