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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1年教职工个人工作量及标志性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7     作者:学院办公室     浏览量:   分享到:

全体教职工: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开展2021年教职工个人工作量及标志性成果登记核算。请各位老师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填写本科教学工作量、研究生工作量并提交科研成果。请于1220(星期一)将《本科教学工作量登记表《研究生工作量登记表》(个人确认无误并签字)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办公室(2325室),电子版发送至以下相关邮箱。

 1.本科教学工作量登记表》填写时间为2021年秋季学期(2021-2022-1学期)。

2021年度中,发表教学相关论文成果的老师,须将论文(纸质版论文全文、电子版发至邮箱)提交审核认定。

联系人:刘 今 电话:81530709 邮箱:ljin@snnu.edu.cn

2.《研究生工作量登记表》填写时间为2021年全年(2020-2021-2学期和2021-2022-1学期)。

科研成果须在科技管理系统中提交后,并于12月17日(星期五)将相关成果纸质版(论文首页等)材料提交。

    联系人:董芬芬 电话:81530709邮箱:dongff@snnu.edu.cn

附件1:本科教学工作量登记表.doc 

附件2:研究生工作量登记表.doc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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