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的对象为品学兼优、综合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应届毕业学年在学硕士研究生和入学后第三、第四学年的在学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获奖的博士研究生每人奖励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奖励2万元。
三、申请条件
申请者基本条件及评审组织具体内容详见《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暂行)》(附件1)。
四、名额分配
我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名额4个,博士名额1个定额+1个差额,差额名额需经学校国家奖学金学术评议委员会进行差额评选,确定拟获奖人选。
五、评选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学院审核学生成果阶段(10月20日前)
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研究生秘书和辅导员分别对相应成果进行审核。
备注:录入的成果经秘书老师审核后方可提取选用,未经审核的成果无法提取。
(二)学生申请并提交材料阶段(10月19日—10月20日)
1.申请。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奖助管理”→“国家奖申请管理”,点击申请,进入后将“基本信息、申请理由、科研成果”等相关信息填写完善,并提交后导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科研成果一览表》,按要求签字。
参评科研成果材料有效日期:截止到2022年10月13日。
2.提交。将签字完成后的《审批表》、《一览表》、《导师推荐意见》、盖章后的《成绩单》和导师、科研秘书签字的科研成果全文复印件,一并交至学院学工组办公室(致知楼2324)。
(三)院系评选(10月21日—11月1日)
1. 公布学院评选细则(10月21日—10月23日)
学院公示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细则,见附件2。
2. 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阶段(10月23日-10月25日)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全面评审,通过基本条件审核的同学于10月25日进行现场答辩。
3. 评选结果公示阶段(10月26日—11月1日)
评选后,将拟获奖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材料上报学校。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暂行).docx
附件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doc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导师推荐意见.docx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端)系统操作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