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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9     作者:     浏览量:   分享到: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的对象为品学兼优、综合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应届毕业学年在学硕士研究生和入学后第三、第四学年的在学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获奖的博士研究生每人奖励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奖励2万元。

三、申请条件

申请者基本条件及评审组织具体内容详见《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暂行)》(附件1)。

四、名额分配

我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名额4个,博士名额1个定额+1个差额,差额名额需经学校国家奖学金学术评议委员会进行差额评选,确定拟获奖人选。

五、评选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学院审核学生成果阶段(1020日前)

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研究生秘书和辅导员分别对相应成果进行审核。

备注:录入的成果经秘书老师审核后方可提取选用,未经审核的成果无法提取。

(二)学生申请并提交材料阶段(10191020日)

1.申请。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奖助管理”→“国家奖申请管理,点击申请,进入后将基本信息、申请理由、科研成果等相关信息填写完善,并提交后导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科研成果一览表》,按要求签字。

参评科研成果材料有效日期:截止到20221013日。

2.提交。将签字完成后的《审批表》、《一览表》、《导师推荐意见》、盖章后的《成绩单》和导师、科研秘书签字的科研成果全文复印件,一并交至学院学工组办公室(致知楼2324)。

(三)院系评选(1021日—111日)

1. 公布学院评选细则(102110月23日)

学院公示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细则,见附件2

2. 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阶段(1023-1025日)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全面评审,通过基本条件审核的同学于1025日进行现场答辩

3. 评选结果公示阶段(1026111日)

评选后,将拟获奖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材料上报学校。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1019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暂行).docx

   附件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doc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导师推荐意见.docx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端)系统操作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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