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1日下午,我院胡鉴勇老师实验室(致知楼2515)发生安全事故险情,学院已对该实验室给予通报。
经查,实验室险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实验操作不规范所致,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日常管理补充规定》第二项第一条第二款之情况(“违反实验操作规范实验室,处罚所在实验室教师300元”);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以事故预防为导向,坚决遏制实验室事故的发生,督促各实验室人员养成规范操作的良好习惯,经2017年6月13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学院在年终分配时扣发胡鉴勇老师300元。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