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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物资设备采购招标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3     作者:admin     浏览量:   分享到:

校内各单位:

为保证学校及各单位物资设备、服务类项目采购招标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陕西师范大学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要求,评审专家须加入专家库并进行抽取。现面向全校聘请物资设备采购招标评审专家,进一步充实学校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评审专家的征集和专家库的建设是学校公平、公正开展物资设备采购评审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对学校和各单位完成采购计划任务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专家聘请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无违规评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前款第(二)项、第(五)项所列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三、工作要求

本次专家征集分个人申报和单位组织推荐两种方式。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自行申报。同时为切实做好学校物资设备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和单位采购项目实施,请各学院、各单位物资设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宣传、动员和推荐工作。推荐专家也须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记。

四、专家注册登记

为方便申报,本次专家征集采用网络注册办法。学校物资设备采购信息网(http://zbb.snnu.edu.cn)开通了“专家评审注册”功能,请专家在学校物资设备采购信息网上自主申报。具体步骤如下:

1.点击学校物资设备采购信息网上的“专家评审注册”栏目,进入陕西师范大学专家共享网,点击专家登录右下角的“申请加入”进行注册;

2.申请加入用自己的手机号进行注册,并逐项完善基本信息和专家信息。其中“红色带星号”的栏目为必填项,且必须填写正确;

3.选择“评审品目”,此项必须选择,可根据个人情况进行多选,但请务必选择熟悉的评审品目;

4.保存并提交;

5.学校审核。

五、时间要求

本次专家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申报工作完成后由学校物资设备采招办组织审核,审核结果请各位申报专家自行登录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业务咨询:任老师,029-85310696

技术咨询:刘友丞,13872445562

附件:1.专家注册手册.pdf

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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