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第二十八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三全育人”格局,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班主任聘任和管理实施办法》(陕师党发〔2025〕14号)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班主任选聘管理暂行办法》(师材院〔2023〕5号),结合学校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开展2025-2026学年班主任选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班主任是指经学校批准,面向学生班级开展思想教育与价值引领、加强学风建设,提升学生创新能力,做好学业学术、科研科创及职业规划指导、学生日常管理和关心学生健康等工作的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干部,是学生班级工作的重要实施者和参与者。
2.班主任的工作职责侧重于发挥教师专业优势,加强学生思想引领,强化班级学风建设,做好学业学术及科研科创指导、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等工作,与辅导员协同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
3.院本次为2025级新生配备3名班主任,聘期为4年,原则上须带满1届学生。
二、选聘对象
具有1年(含)以上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的教师可申请担任班主任。
三、选聘程序
班主任选聘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班主任岗位和相关要求,发布通知并动员全体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积极报名。
2.有意愿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进行报名。各研究院、系根据教师发展实际推荐教师进行报名。
3.学院党委对申请担任班主任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察,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提出班主任拟聘意见。
4.班主任拟聘人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报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审批后颁发聘书。
四、工作要求
1.选聘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是学校推动“三全育人”的重要举措。请各研究院、系高度重视,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2.按照学校有关要求,青年教师(45岁及以下)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请各位老师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申报担任班主任工作。
3.班主任职责任务、选聘管理、考核评价等可详细参看《陕西师范大学班主任聘任和管理实施办法》。
4.请有意愿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认真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选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于9月10日17:3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学院学工组办公室(致知楼2309室),电子版发送至clxsgz@snnu.edu.cn。
附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班主任选聘报名登记表.docx
联系人:张汉杰 丁喜
电话:81530700 81530705
邮箱:clxsgz@snn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