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的对象为品学兼优、综合表现优异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基本条件及评审组织具体内容详见《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
三、名额分配
我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名额3个,其中定额名额2个,差额名额1个;硕士研究生名额10个,其中定额名额9个,差额名额1个
四、进度安排
(一)学生申请(9月29日16:00前)
学生需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新版)” 录入本人科研论文、成果竞赛、专利、主持参与课题、实践科研经历等成果,并完成国家奖学金申请(操作详见附件3)。
注意事项:
(1)录入成果经研究生秘书和研究生辅导员分别审核后方可用于申请奖学金,未经审核的成果无法用于申请。
(2)各类成果均应以我校在读研究生身份取得,且第一署名单位为陕西师范大学。
(3)参评成果有效期:自所在层次入学之日起至2025年9月25日。往年已被评定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使用过的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二)学院评选(10月16日前含公示5个工作日)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的申请组织及初步评审工作。评选细则见《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附件2)
1.学院国家奖学金初审(9月30日-10月9日)
学院组织评审。
2.候选人答辩(10月9日-10月11日)
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3.评选结果公示(10月11日-10月15日)
评审后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上报研究生院。
为把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进度,请各老师、研究生严格按时间节点做好准备工作。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9月25日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陕师校发〔2023〕88号).pdf
附件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pdf
附件3:国家奖学金功能模块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