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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5年教职工个人工作量及标志性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9     作者:     浏览量:   分享到: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开展2025年教职工个人工作量及标志性成果登记审核。请各位老师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填写《附件1:本科教学成果统计表》《附件2:研究生工作量登记表》,并于12月12日(星期五)之前电子版发送至以下相关邮箱,纸质版材料(个人确定无误并签名)提交至学院办公室。

一、本科教学工作量、教学成果:

见附件1,统计个人教学标志性成果的时间为2025年全年;本科教学工作量的填写时间为2025年秋季学期(2025-2026-1学期)。

请各位老师填写个人教学标志性成果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进行审核认定(电子版发至邮箱),如论文全文和获奖证书等。

文件名格式:教师姓名+本科教学成果统计(2025年)

联系人:邓炜钰,电话: 81530702 邮箱:weiyu2023085@snnu.edu.cn

二、研究生工作量、科研成果:

1.研究生工作量见附件2,填写时间为2025年全年(2024-2025-2学期和2025-2026-1学期)。

文件名格式:教师姓名+研究生工作量

2. 科技成果信息须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未经学校审核通过或未录入的成果信息提交纸质版材料审核认定。

联系人:董芬芬,联系电话:81530709,邮箱:dongff@snnu.edu.cn

 三、社会服务

2025 年度学院社会服务类相关事项的统计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9日

   附件1:本科教学成果统计表.doc

 附件2:研究生工作量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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