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师、2024级全体本科生:
为进一步优化本科生导师资源配置,保障每位学生获得更适宜的学术指导,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版)》的要求,学院现面向2024级全体本科生和全院教师开展互选再分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选原则与规则
(一)双向自愿,择优结对。学生依据个人学术志趣与发展规划,自主联系意向导师;导师结合自身研究方向与团队培养需求,对学生综合素养进行评估后予以选择。师生双方在充分沟通基础上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限额指导,保障质量。为保障指导效果,每位教师指导2024级本科生的人数上限为5名。名额用尽后,该教师不再接收学生。学院不设额外名额申请通道。
(三)资格与工作量挂钩。教师获得“2024级本科生导师”资格及相应工作量认定,以本次互选成功接收学生并经学院备案为准。互选工作结束后,学院不再针对2024级组织集中补选或调剂。未成功接收2024级学生的教师,不认定为该年级本科生导师,不纳入对应学年导师工作量核算范围。
(四)关系长期稳定。师生指导关系经学院公示并备案后,原则上维持至学生本科毕业。除因导师离职、长期外出、岗位变动或学生转专业、退学等特殊情况外,学院原则上不予受理指导关系变更申请。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导师信息查询(即日起至12月25日)。学生可登录学院官网“师资队伍-师资结构”(https://mse.snnu.edu.cn/szdw/szjg1.htm)查阅导师信息,了解研究方向、学术成果、在研项目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学生主动联系与沟通(即日起至12月25日)。学生通过电子邮件、预约见面等方式与意向导师沟通,邮件主题格式为“2024级本科生-姓名-学号-导师互选咨询”。学生应准备个人简介,内容包括学业成绩、科研兴趣、实践经历和职业规划等,并阐述与导师研究方向的契合点。
(三)师生双向确认(即日起至12月29日)。导师与学生达成意向后,共同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互选确认表》,由导师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学生签字确认。
(四)结果提交与审核(12月30日至12月31日17:00前)。学生将签字后的《确认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院办公室(长安校区致知楼2325室),同时提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互选汇总表》电子版至weiyu2023085@snnu.edu.cn。学院将对材料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逾期或材料不全视为未达成有效互选意向。
(五)名单公示与关系确立(1月4日后)。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需实名书面反映并附证明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后,2024级本科生导师指导关系正式确立。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本次互选是2024级本科生确立本科阶段导师指导关系的主要途径,师生双方均应充分重视,积极参与沟通与选择。
(二)诚信守约,严肃对待。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沟通、多头承诺或恶意违约等行为。一经查实,学院将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或通报处理,并作为考核评优的参考依据。
(三)严格限额,规范操作。导师接收学生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互选意向须以经双方签字确认的《确认表》为凭证,并按程序提交备案。
(四)尊重结果,保持稳定。互选结果经学院备案后,即视为正式指导关系确立,师生须共同维护指导关系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联系人:王强 邓炜钰
电 话:029-815307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16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互选确认表.docx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互选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