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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9     作者:     浏览量:   分享到:

各位老师: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位办〔2020〕4号)精神,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的主线,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主动破解研究生教育中的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和高等教育综合实力,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1.本次项目申报不单独设申报指南,但申报者要围绕“双一流”建设,重点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科学精神学术道德教育、研究生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生联合培养、跨学科研究生培养、研究生课程建设、研究生教材建设、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改革、研究生培养及学位管理、研究生导师遴选与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项目。

        2.申报项目要体现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具备一定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申报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已获批省(市)级以上行政部门立项的其他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3.基础理论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具备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我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特别是“双一流”建设需要,具备一定的应用推广价值。

        (二)项目主持人要求。

        1.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1人,主持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研究与管理工作。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每人申报主持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鼓励跨校(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10人(含项目主持人)。

        3.鼓励一线研究生导师,尤其是中青年研究生导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数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申报、评审并遴选1-2个项目推荐至研究生院(研工部)。

        2.项目申报。项目主持人填写《陕西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申报书请于8月28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dongff@snnu.edu.cn,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评审、遴选、排序后于推荐至研究生院(研工部),纸质版材料待评审完后提交。

        3.立项评审。研究生院(研工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省级研究生综改项目推荐名单。根据省级研究生综改项目最终立项结果,未获得立项的推荐项目以及剩余学院推荐项目,择优纳入2021年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

        4.项目管理。项目建设周期2年,立项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2年建设期满进行结题验收。

        5.研究经费。根据省上通知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按照每个项目不低于5万元/年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研究经费,且连续支持2年。立项启动时拨付研究经费的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剩余经费。

        联系人:梁莹     85310350

         附件1: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汇总表.xlsx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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