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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教学标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4     作者:     浏览量:   分享到:

各位老师: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业绩津贴分配实施办法(修订稿)》(陕师校发200516号)规定,累计获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三次,完成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且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者;或累计获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人,一等奖前4人,二等奖前3人;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4人,一等奖前3人,二等奖前2人)三次(其中必须获得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一次,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两次者,必须有一项为主持人),并完成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且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者,授予“教学标兵”称号。学校按照相关奖励津贴文件对被评为“教学标兵”的教师进行奖励。

请按上述规定将本单位19995月—20208月之间,荣获三次以上(含三次)相应教学表彰奖励的教师的获奖情况进行统计(注:已评过教学标兵称号的教师获奖材料不能重复使用),并填写附件1和附件2,于828日(周五)将纸质材料报新校区校务楼教务处教务科(111室),电子版发至jiaowuke@snnu.edu.cn,以便评选2019-2020学年教学标兵,逾期不予受理。

另,请申报教学标兵的教师提供一份1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和近期生活照一张(照片清晰、人景比例适中、像素高),上述材料为教师节表彰时使用,材料请以个人名字命名于828日前发送至jiaowuke@snnu.edu.cn


联系人:葛明 联系电话:85310334-804


教务处

20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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