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暂行)》以及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经学院研究通过,现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9月24日-9月26日)。
请在附件中下载并查阅具体内容。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或举报。
公示期结束后,将该评选办法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并据此开展我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联系人:胡雯洁
电 话:029-8153070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9月24日
附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