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拟确定朱英、谢雨含、安金丽、杨璐四名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朱英,现陕西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该同志于2019年12月3日提出入党申请,2020年10月10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2021年10月21日讨论,拟确定朱英同志为发展对象。
谢雨含,现为陕西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该同志于2019年9月20日提出入党申请,2020年10月10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2021年10月21日讨论,拟确定谢雨含同志为发展对象。
安金丽,现为陕西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该同志于2016年11月6日提出入党申请,2019年3月2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会2021年10月21日讨论,拟确定安金丽同志为发展对象。
杨璐,现为陕西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该同志于2018年4月23日提出入党申请,2019年9月12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会2021年10月21日讨论,拟确定安金丽同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从2021年10月28日起至2021年11月3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81530705
联系人:胡雯洁
中共陕西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