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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将朱英等四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28     作者:     浏览量:   分享到: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拟确定朱英、谢雨含、安金丽、杨璐四名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朱英,现陕西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该同志于2019123日提出入党申请,20201010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20211021日讨论,拟确定朱英同志为发展对象。

谢雨含,现为陕西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该同志于2019920日提出入党申请,20201010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20211021日讨论,拟确定谢雨含同志为发展对象。

安金丽,现为陕西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该同志于2016116日提出入党申请,201932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会20211021日讨论,拟确定安金丽同志为发展对象。

杨璐,现为陕西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该同志于2018423日提出入党申请,2019912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会20211021日讨论,拟确定安金丽同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从20211028日起至2021113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81530705

联系人:胡雯洁

中共陕西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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