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积学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学院制定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现将该评选办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12月1日—12月3日)。
请在附件中下载并查阅具体内容。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反映。
公示期结束后,将该评选办法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并据此开展2021年研究生积学奖学金的评选。
联系人:曾京辉,靳春泓
电 话:81530701, 81530700
邮 箱:nanosci@snnu.edu.cn ,jinchh@snnu.edu.cn
附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pdf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