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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2     作者:     浏览量:   分享到:

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积学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做好2022年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博士:2019级、2020级、2021级、2022级规定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

硕士:2020级、2021级、2022级规定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程序及进度安排

1. 学生申请:1121-1128

第一步:成果录入1121-1123日 18:00

学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自己的科研论文、成果竞赛、专利、主持参与课题、实践科研经历等成果。

第二步:院系审核1124-1125

研究生秘书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的科研论文、专利、软件著作、出版专著、主持参与课题等进行审核,根据院系评选办法修改核定论文等级。

研究生辅导员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对成果竞赛及其他成果等进行审核。

第三步:提交申请1126日 18:00

学生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奖助管理”→“积学奖申请管理”,将“基本信息、申请理由、科研成果”等相关信息添加完成,提交积学奖学金申请,如实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积学奖学金评审表(一年级研究生除外)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系统申请界面若无法显示科研成果,一般情况是由于录入的成果信息未被审核,需联系研究生秘书进行审核。

2. 学院评选:1127-128

第一步:评选前将本单位“评选细则”在学院进行公示,见附件1;各系(院、中心)评选细则待其评审工作组讨论修订上报学院后进行公示

第二步:培养单位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查询、管理、导出,各培养单位评奖工作小组开展本单位的评奖组织和评审工作。

第三步:院系评选结果评出后,将拟获奖推荐名单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在研工系统“积学奖院系审核”栏目下将相应的评选结果录入、修改、审核并提交。

3. 学校审核: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并审核各单位上报的评选结果,提请学校审定后,将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注:参评科研成果材料有效日期:20211126-20221120日。

请各位同学把握时间进度,严格按时间节点提交材料。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沟通。


联系人:刘治科,靳春泓

话: 81530700

箱:jinchh@snn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1122


附件一: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选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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