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现开展2025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申报书经所在学院(部)、中心初审,学校审核后,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提交,具体申报事宜见附件1。
2025年6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陕西师范大学2025年第一批立项名单遴选与发布,2025年7月1日到11月30日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陕西师范大学2025年第二批立项名单遴选与发布。
以上时间节点为协议确认截止时间,因申报书、合作协议院级、校级审核均需时间,请各项目申报人提前准备,为申报各环节预留充足时间,确保按时完成项目申报所有流程,项目管理和流程见附件2、附件3。
二、项目推进。
项目负责人应与合作企业保持密切沟通,落实项目指南及合作协议承诺,做好项目实施情况记录,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三、结题验收。
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定期组织项目结题验收。
四、项目认定。
立项项目级别均为校级,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教务处、科学技术处每年将从学校结题验收合格的项目中择优推荐至陕西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参与“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教育部优秀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
其它未尽事宜,请参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等相关通知。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操作指南.pdf
附件2:《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pdf
附件3:项目流程图.png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