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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安排
发布时间:2017-12-27     作者:admin     浏览量:   分享到:

各位老师:

为做好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激励教职工争先创优、奋发进取,积极为学院改革发展做出贡献,根据学校考核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度我院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凡我院在岗教职工均应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

根据学校要求,教职工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绩、能、勤、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的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教职工的政治表现、思想觉悟、担当意识、工作作风及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绩: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的实际成绩和对学院改革发展做出的贡献。

能:主要考核教职工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是否满足岗位工作需要及自我教育、继续教育情况。

勤: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廉:主要考核教职工廉洁自律、廉洁从教情况。

三、考核组织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委员)和教师代表组成。

(二)个人总结

各位老师请按照本人的岗位职责及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相应岗位年度考核登记表

1.教学科研人员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017年度)》(见附件1)

2.学院管理人员、实验技术系列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017)》(见附件2)

(三)考核测评

学院对教职工测评并提出拟定考核档次。

(四)单位公示

学院公示初步考核结果,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四、时间安排

请各位于2018年1月2日前将相应岗位考核登记表报送至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clxy@snnu.edu.cn。

五、特别说明

(1)任现职不满三个月的处级干部按任职前岗位考核;

(2)当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档次;

(3)进校前有工作经历但当年连续工作时间不足半年的人员,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档次;

(4)校内调动人员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未满半年的,结合原工作单位提供的表现情况,由现工作单位确定考核档次;

(5)校外调入人员由其调入后所在单位进行考核,确定考核档次(调入不满半年的人员,其调入前的表现情况由其原工作单位提供);

(6)外派挂职(借调)人员挂职(借调)期间由挂职(借调)单位对其提出考核意见,由所在单位确定考核档次;

(8)经学校批准派出学习、培训并在批准期限内人员的考核由所在参照其学习、培训表现及书面汇报确定考核档次;

(9)对自费出国3个月以上或公费出国超期、停薪、待聘时间3个月以上,以及全年病休假时间累计在6个月以上的人员不进行考核,只做出写实性评价,评价内容包括类别、事由或病情及病休假起止时间等;

(10)对于拒签合同者或拒不履行合同者,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11)各单位自主聘用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考核,参照在编人员确定考核结果档次,实施奖惩。

附件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017年度).doc

附件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017).docx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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